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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新制正式上路】職安法大修!主管責任加重、最高罰鍰300萬元,企業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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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114年7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正式施行

主管責任加重、罰則提高、職場霸凌入法,企業應立即檢視職場安全管理制度

因應近年重大職業災害、職場霸凌事件及職場安全管理需求,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並自1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法幅度為近年來最大的一次,除大幅提高違法罰則外,更首次將職場霸凌防治制度正式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同時強化雇主及各級主管之安全管理責任,未來企業若未善盡管理義務,不僅面臨行政裁罰,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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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管理責任全面提高

此次修法明確要求企業負責人及各級主管應積極落實職場安全衛生管理,不再只是事故發生後的責任追究,而是要求企業平時即應建立完善的預防制度。

主管應落實事項包括:

  • 建立職場危害辨識及風險管理制度
  • 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建立職場霸凌預防及申訴處理機制
  • 督導員工遵守安全作業程序
  • 定期檢討及改善工作環境安全

未依法建立管理制度或未善盡監督責任,將可能依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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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法裁罰全面提高 企業違法成本大幅增加

本次修法同步提高行政裁罰及刑事責任,目的在促使企業重視職場安全管理,降低重大職業災害發生。

修法重點包括:

  • 違反安全設施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 違反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
  • 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致勞工死亡或重大傷亡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50萬元罰金。

此外,依法受裁罰之事業單位,主管機關將公開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違規事項、裁罰金額、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傷亡人數,使企業除面臨法律責任外,亦須承受企業形象及商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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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真實案例顯示 主管責任已不只是行政裁罰,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近年法院判決已多次證明,主管未善盡安全管理責任,除行政裁罰外,更可能遭追究刑事責任。

例如,某公司安排勞工進行高空樹木修剪作業時,未提供工作平台、安全帶及安全帽等必要防護設備,導致勞工墜落死亡。法院認定公司未依法設置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且負責人未善盡管理及監督責任,最終除公司遭裁罰外,負責人亦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且不得緩刑。

另一物流公司因未建立停車安全作業程序,亦未督導勞工依規定使用車輪檔,造成貨車滑動導致勞工死亡。法院認定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教育訓練及主管督導責任,最終公司負責人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指出企業不得事後將事故責任歸咎於勞工,以規避管理責任。

此外,2023年聯華食品彰化廠火災造成9人罹難,法院審理後認定代理廠長、經理及課長未落實防火管理、消防管理及緊急疏散程序,最終均因過失致死遭判刑,再次凸顯主管管理責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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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正式入法 企業應建立完善防治制度

此次修法首次明確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要求企業依法建置完整的預防及處理機制。

依修正內容,勞工於執行職務時,如因主管或同仁利用職務、權勢或管理關係,以威脅、羞辱、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即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企業應建立職場霸凌預防措施、申訴管道、公正客觀調查程序、保護措施及事件通報制度,若涉及最高負責人,勞工亦可依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性別平等工作法應同步落實 共同打造友善職場

除《職業安全衛生法》外,企業亦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建立完整之性騷擾防治制度,包括教育訓練、預防宣導、申訴機制、調查程序及保密措施。

透過職場霸凌防治與性別平等制度雙軌並行,可有效建立尊重、包容且安全的工作環境,提升企業治理品質與永續經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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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已成企業風險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環

隨著法規修正正式施行,企業不能再僅依靠書面制度因應法令要求,而應透過定期教育訓練,提升主管法令遵循能力及員工風險意識。

建議企業定期辦理:

  •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解析
  • 主管監督管理責任說明
  • 職場危害辨識與風險管理
  • 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 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 防災應變、自衛消防編組及緊急應變演練

透過持續教育訓練,不僅能有效降低職業災害發生風險,更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文化,降低企業法律責任及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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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正式施行,象徵我國職場安全管理已正式邁向「預防重於補救」的新時代。企業應及早檢視現行安全管理制度,並透過持續教育訓練提升主管及員工的法遵觀念與應變能力。

台灣第一消防協會長期協助政府機關、公民營企業、醫療院所、教育機構及各類事業單位辦理職業安全衛生、防災應變、職場霸凌防治、性別平等及主管管理責任等教育訓練,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共同打造安全、健康、友善且符合法令要求的工作環境。

立即檢視貴單位教育訓練及安全管理制度,讓法遵成為企業競爭力,讓每一位同仁都能安心工作、平安回家。

【7/1新制正式上路】職安法大修!主管責任加重、最高罰鍰300萬元,企業不可不知